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依據經濟部110年7月23日函示,有關「前瞻基礎建設計畫-縣市管河川及 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」第1、4、5、6批次預備工程擬改列正式治理工程, 原則為已於本部水利署各河川局在地諮詢小組取得共識之案件;爰臺南市政 府水利局函送預備工程擬改列正式治理工程案件清單一份,提報討論,由本 局召開本次在地諮詢小組會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