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
主旨:公告公開展覽「臺南市一級海岸防護計畫」(草案)及舉辦公聽會。

 

依據:海岸管理法第16條規定。

 

公告事項:

  1. 公開展覽期間與地點:訂自108年8月6日起,於臺南市政府(永華及民治市政中心)及所轄涉海岸地區北門區公所、將軍區公所、七股區公所、安南區公所、安平區公所及南區公所公開展覽30天,旨揭計畫草案亦於經濟部水利署全球資訊網(公告訊息/一級海岸防護計畫)及水利規劃試驗所全球資訊網/動態報導及本局(公告訊息/海岸防護計畫專區)內公開。
  2. 公聽會日期與地點:訂於108年8月16日(星期五)上午9時整在七股區公所3樓大禮堂舉辦。
  3. 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計畫草案如有意見,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,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,向本局提出,俾供提送內政部海岸管理審議小組審議之參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