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分署組織架構為
1.置分署長一人綜理分署署務,並指揮監督所屬員工;副分署長一人,襄助分署署務。 2.置秘書一人,綜核文稿。 3.設工務、管理、規劃、資產等四科,分別掌理業務有關事項。 4.依法設置秘書室、人事室、主計室、政風室等四室,分別掌理行政有關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