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年度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新僱河川駐衛警甄選榜示公告:
一、發布日期:112年02月03日
(一)、正取名單(依總成績排序): 060001 張○緯(正取一)、060007 王○鑫(正取二)。
(二)、備取名單(依總成績排序): 060013 許○邦(備取一)、060011 戴○慶(備取二)、060002 曾○崎(備取三)、060017 廖○毅(備取四)、060016 江○維(備取五)、060014 曾○玉(備取六)。
二、備註:
(一) 正取人員請於112年2月20日(星期一)下午5時30分前至本局人事室辦理報到,逾期喪失資格,本局將依相關規定通知備取人員遞補,正取人員不得有異議。
(二) 正取人員請填列「報到意願確認切結書」(如附件),並於上開期限內攜帶切結書及個人身分證(或其他有照片之證件)辦理報到手續。
(三) 正取人員辦理報到後,請於112年3月6日(星期一)上午12時前至本局人事室辦理到職手續,並於到職之日起接受為期4週之職前訓練。依據甄選簡章規定,於訓練期間將以進用薪資之八成支給生活津貼;訓練完成後,為期6個月試用期則以進用薪資全額支給,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進用,未合格者不予進用。
(四) 依據甄選簡章規定,本甄選備取資格自榜示日起三年有效,如遇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本局駐衛警察出缺時,將依備取順序通知遞補,備取人員應依遞補通知至本局辦理報到。
(五)榜示日起三年內,倘有未招考之河川局出缺,各局備取人員統一依總成績順序通知遞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