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旨:辦理110年度「鹽水溪北新橋至高速公路上游段防災減災工 程」第二場公聽會會議紀錄1份,惠請公告周知。
依據:土地徵收條例第10條第2項。
公告事項:
一、本局已於111年03月04日臺南市關廟區公所三樓會議室舉 行110年度鹽水溪北新橋至高速公路上游段防災減災工程 公聽會,檢附本次會議紀錄,敬請予以公告周知。
二、公告事項同時刊載於經濟部水利署【第六河川局】公開網 站https://www.wra06.gov.tw【(進入首頁後點選:政府資 訊公開>公聽會)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