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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徵駕駛1名

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移撥技工工友駕駛簡章

(ㄧ)人員區分: 1

(二)職稱及名額:駕駛1

(三)駕駛俸點90-170,月支報酬25,365-34,375

(四)性別:不拘

(五)工作地點:高雄市岡山區(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)

(六)上網期間:109年2月5日止。

(七)資格條件:

    1.須為中央所屬機關學校之現職駕駛(含技工、工友)。

    2.身心健康、品行端正,無不良嗜好及紀錄。

    3.具備基本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。

   4.高中(職)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。

   5.有合格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及經驗,無被吊扣駕照等不良紀錄。

(八)工作項目:

   1.擔任駕駛、車輛保養維護。

   2.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
(九)聯絡地址:82050 高雄市岡山區柳橋西路15號。

(十)聯絡電話:07-6279007秘書室蘇先生。

(十一)報名方式:請檢附以下資料,以A4紙規格依序裝訂,並於10927

     日前以掛號郵戳為憑方式報名,請於信封註明「參加駕駛甄選」,逾期

     恕不受理,各項文件於參加遴選時,均應提出正本供審查。

   1.駕駛甄選履歷表,並貼妥二吋半身照片。

   2.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
   3.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。

   4.最近3年考核、受訓、獎懲等相關資料影本。

   5.合格職業小客車駕駛執照影本.

   6.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(無則免附)

(十二)所附證件如有偽造變造者,除註銷錄取資格外並自行負法律責任。

(十三)證件不齊、資料不全、資格不符及不符用人需求者,恕不通知亦不退

     件。初審合格者,擇優通知參加面試。

(十四)本案正取1名外,得增列後補1名,候補期間以3個月為限。

(十五)經評選錄取人員由雙方機構依程序辦理移撥手續,並依本局通知到職任

     用。

(十六)本甄選案,規定本局長官不得僱用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為本局工友(含技工、駕駛);

     對於本局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,在其主管單位中應為迴避僱用。屬上開規

     定之人員請勿報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