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局已於106年12月25日召開流域綜合治理計畫諮詢小組第12次會議,本次會議依據「經濟部辦理流域綜合治理計畫建立民眾參與機制注意事項」第五點,各河川局至少每三個月應召開一次諮詢小組會議,本計畫規劃(含規劃檢討)及治理工程應適時召開說明會對外說明,本局與轄區市政府皆依此注意事項積極辦理中。本次會議計有二個討論案,第一個討論案係本局「新港抽水站新建工程」設計階段地方說明會辦理情形,第二個討論請各直轄市政府說明前瞻基礎建設「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」及「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」等2項計畫擬辦理內容。
高雄市政府辦理「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」,目前第一批核定計畫3件,核定經費約8.9億元,另第二批次預計提報12件計畫,總經費約為37億元,後續將再提送整體計畫工作計畫書辦理審查;「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」共提報29件,總經費約為89億元,已於106年10月24至11月3日辦理勘評作業,刻由水利署審核中。台南市政府辦理「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」,目前第一批核定計畫3件,核定經費約8.9億元,另第二批次預計提報12件計畫,總經費約為37億元,後續將再提送整體計畫工作計畫書辦理審查;「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」共提報16件,總經費約為15億元,已於106年10月25至10月27日辦理勘評作業,刻由水利署審核中。